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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动物园引发的思考:LBS服务在公共场所的强制应用

这个(上个)周六难得有个好天气,我突发奇想并付诸行动——去动物园散步。托朋友的福,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神兽(草字辈的那只),它们一家三口,貌似在喝奶的那只最有神兽的范儿。当然也看了保留项目的大熊猫,金丝猴等等。

在动物园的动物们都是明星。作为明星自然少不了粉丝的追捧:观赏、叫喊、投食、拍照、闪光……一只在享用树叶的金丝猴(名字忘了)显然不喜欢观众们打扰它进食,在一个个闪光后,它断然躲到了远处的树枝上,弃观众于不顾。虽然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我也有些担心动物们是否被频繁的闪光灯所伤害,而印象中电视上也有过类似的报道。

Google之,看来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糟:

http://www.naturescapes.net/042004/do0404.htm

Flash does not cause permanent damage to the eyes of animals or people, even at close range.

文章大意是说只要不是长时间持续的强光直射,眼睛是不会有永久性损伤的。

但我当时想当然认为使用闪光灯对动物园的动物拍照是无公德的行为。玩CS的同好们都知道,自己穿过A门马上被闪光弹击中,只能凭感觉躲在箱子后面,而视觉恢复的同时却莫名发现自己倒在A门外的空地上……这是多么的郁闷啊。我的思路也走向了如何禁止闪光弹,厄,不,是禁止在动物园对动物的闪光行为。

在某一特定公共场所,能约束某一特定行为的方式无外乎:道德、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人为监管、技术手段。工程师的思路自然是技术手段。

第一个进入思路的关键字是GPS。拍照者以手机为工具的不在少数,而最近的手机普遍拥有GPS功能。即是说手机上如果安装了这样一款应用,读取手机用户的的经纬度位置信息,如果发现用户进入了预先定义好的区域,如动物园熊猫馆,则调用照相应用的接口,强制关闭照相的闪光灯功能;当离开此区域,将恢复闪光灯在强制关闭之前的状态。那数码相机呢?经过搜索很惊奇的发现,现在还真有带有GPS功能的相机了。

这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LBS应用了,但显然这不是一个用户会乐于主动选择的应用。这需要管理此公共场所的行政机关、手机行业管理部门,乃至手机厂商的合作。类似的,剧场、电影院等演出场所也可以强制设置入场者的手机静音(至少调成震动)。人性化一些,这些公共场所入口应显著表明其内部将限制用户手持设备部分功能的使用。

当然这个思路也有明显的不足。手机用户如果在这一时间点如果关闭了GPS服务,这一强制就不成立。另一种可能性就是用手机代替或辅助这一场所的入场券,进门划手机——那出门也得划吧,否则闪光灯就再也打不开了。

还有智能手机普及率之类的种种限制。看来LBS服务在公共场所的强制应用似乎还难有较大用武之地,但我个人认为,需求还是存在的:

  • 说回闪光灯,就算动物不怕好了,但名胜古迹是怕的,闪光灯会加速其老化和损坏。
  • 还有前面提到的剧场、电影院乃至学校课堂,不欢迎手机来电铃声打扰的。
  • 医院特定区域、加油站等不允许手机接打电话的地方。
  • 甚至提醒你身边数米内有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的人,建议远离后再接打电话——这有些远离主题了。

总结一下,能亲眼见到神兽真是太高兴了。


“游动物园引发的思考:LBS服务在公共场所的强制应用”上的2条回复

靠谱儿,原来看完神兽之后,还引发了你一浪高过一浪的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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